【微資訊】省住建廳將對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發布時間:2017-10-24 瀏覽次數: 分享到: 近日,省住建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將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 據了解,國務院對工程質量保證金進行了第四次大督查,發現仍有相關部門未執行保證金預留比例下調至3%的要求。為此,省住建廳將對全省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在建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執行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下調至3%的規定,對檢查出未執行新標準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限期整改。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應將排查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于11月10日前書面報省廳質安處。
近日,省住建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將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 據了解,國務院對工程質量保證金進行了第四次大督查,發現仍有相關部門未執行保證金預留比例下調至3%的要求。為此,省住建廳將對全省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在建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調整后落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執行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下調至3%的規定,對檢查出未執行新標準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限期整改。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應將排查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于11月10日前書面報省廳質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