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了自2018年7月1日起,把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作為企業業績入庫的必要條件。所有建筑施工項目必須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方可進入企業業績庫,無項目考評結果的不予入庫。建筑施工企業在業績入庫時,要將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一并錄入。
《通知》指出,自2018年7月1日起,將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有效期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調整一致,便于在其延續時運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有效期內參與項目建設的,在證件有效期滿時,參與建設的項目考評結果為“合格”以上的,按照省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通知》規定辦理延續;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有效期內參與建設的項目未完成無考評結果或未參與項目建設的,所在企業有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的,以企業考評結果為依據辦理延續;所在企業無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的,參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成績合格且項目未發生事故的給予延續,成績不合格或項目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不予延續;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有效期內,參與2個以上項目建設,有1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的,有效期滿不予延續;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不合格的企業,自《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發放之日起,將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全部注銷,3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
《通知》強調,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不合格的,自《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考評主體要對其整改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企業在上報資料時要同時上報考評主體復核合格相關材料。
(來源:陜西省住建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