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
一、利用各種時機和場合,經常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對各工種的安全生產進行針對性教育,認真貫徹到生產過程各環節,正確處理“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辯證關系,一絲不茍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二、對新員工、合同工、培訓實習生,必須組織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程部、項目)。
三、對容易發生事故的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架子工、特種機械駕駛員、施工電梯操作工,中小型機械操作員等,組織安全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方準獨立持證上崗操作。
四、季節性、節假日前后,員工思想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要抓住關鍵環節進行宣傳教育。
五、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暴雨、汛期、大雪、冰凍、雷雨季節,要結合氣候變化特點及對人員安全和施工的影響,進行安全教育。
六、施工現場主要道口、醒目處設立安全宣傳教育牌,利用招貼、掛圖、展板、圖片、攝影攝像、幻燈錄像等手段,靈活教育方法,組織安全教育。
施工點安全活動制度
一、施工點每天的安全活動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二、施工點安全活動,由該點現場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做好上崗安全活動內容和出席情況,逐日記錄、備查。
三、施工點安全活動基本內容:
(一)要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有針對性、及時性、可按氣候,周圍環境,人的思想情緒,機電設備、施工具體任務及上一班安全施工情況。
(二)要組織個人自查。班長有責任督促職工上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防護用品及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三)施工前要全面檢查安全設施。每日上崗操作前要求每個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性的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反映,在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情況下,有權拒絕施工。
(四)要制止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嚴禁帶隱患上崗(如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等行為)。
(五)嚴禁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各類工程機械或設備,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集團各級領導、各子公司負責人,要關心各施工點安全活動開展情況,堅持定期檢查與不定時抽查相結合,認真督促各施工點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公司每月由專職副總經理帶隊,組織各部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二、集團公司平時組織二級安全員巡回檢查活動,查施工管理、查人員思想、查制度執行,查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身解決不的,及時請示召開企管會,集中商討,解剖問題,研究措施、指定整改日期,組織安全隱患“回頭看”,直到解決為止。
三、各施工點,每天上下班前,由現場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隨時解決問題。
四、安全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不得流于形式,對于檢查出的問題要認真記錄,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安全活動日”制度
一、集團公司確定每周五為“安全活動日”。二、“安全活動日”由各工程建設項目經理負責實施,工程部可以隨機選擇參加一個工地,督促指導開展活動。
三、各施工點活動必須堅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必須嚴格執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不能可有可無,更不能時有時無。
(二)必須組織學習安全法規、安全規章、安全規程,結合工程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三)適時組織案例警示教育,吸取經驗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四)認真查找并全面分析本周安全形勢,針對存在問題,及時消除隱患,落實安全措施,確認安全后復工。
四、各施工點要利用展板、微信等宣傳工具,定期宣傳安全常識。
五、“安全活動日”開展情況要記入當天的安全生產上崗記錄,以備檢查。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集團主管工程副總經理和各子公司領導對本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定期向企管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各級安全責任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組織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實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對員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教育,督促各級履行安全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經驗,貫徹執行安全制度。二、集團主管工程技術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各子公司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責,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措施,并付諸實現,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三、項目經理應對本工程建設項目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按級報告,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四、項目經理、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與配合調查處理。
五、各施工點現場管理人員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施工點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本施工點的發“安全活動日”,開好安全生產會,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
六、工程部要合理組織生產,貫徹安全規章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強現場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秩序。
七、技術質檢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編制設計、施工等技術文件,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安全技術規程,負責安全設備、儀表等技術鑒定工作。
八、材料部門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保證供應,安全供應,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要報廢更新。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提供實現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九、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本條例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二)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三)經常深入工地,指導現場做好安全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四)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五)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員工、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評定工作;
(七)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制止“三違”行為 ,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報告領導處理;
(九)對違反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
獎罰制度
為更好地配合施工項目管理,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制定獎罰制度如下。一、罰款
(一)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扣帽帶。罰20元;
(二)不按要求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罰20元;
(三)擅自使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罰50元;
(四)玩弄消防器材。 罰100元;
(五)上班飲酒。罰20元;
(六)赤膊、赤腳、穿拖鞋上崗,每次每項罰20元;
(七)禁止煙火處吸煙。 罰50元;
(八)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器設備。罰50元;
(九)消極怠工,對工人施工不管不問。罰300元;
(十)擅自移動、拆除防護設施、警告牌、標志牌等。罰100元。
二、獎勵
在檢查過程中有突出表現及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消除隱患,積極參與事件的搶救者采取一定金額獎勵。
具體執行由項目經理負責。